公司召开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来源: 时间:2015-03-12 14:43:34 点击量:次
2月11日,公司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来自公司各部门的一线员工、技术人员、管理员工、女员工等86名职工代表和13名列席代表参加了当天大会。本次大会的议题是: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员工收入分配实施指导方案》;三、审议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四、审议公司《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五、审议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六、审议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草案)。大会会期一天。
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由各分厂、部室工会支会以班组工段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根据代表条件,经过员工充分酝酿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全公司共选出职工代表93名,其中:一般员工代表49名,占52.7%;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9名,占31.2%;各级领导干部15名,占16.1%;中共党员57名,占61.3%;女职工代表53名,占57%;少数民族代表58名,占62.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1名,占44.1%。
在当天上午的全体大会上,代表们听取和审议了陆锡滨总经理所作的《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和《2015年度员工收入分配实施指导方案》两个报告。陆锡滨总经理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了公司2014年主要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明确提出了2015年公司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各项生产经济技术质量指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与具体措施。
在各代表团组的分组讨论中,代表们认为,陆锡滨总经理的年度报告,符合公司生产工作的客观实际情况,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可行。同时,职工代表们对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员工收入分配实施指导方案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大会主席团认真听取了各代表团分组讨论的情况汇报和代表的意见与建议。
陆锡滨总经理在当天下午举行的全体大会上,对职工代表在分组讨论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作了解答和说明。在大会的分项表决中,到会的86名职工正式代表以86票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相同结果分别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5年度员工收入分配实施指导方案》两个报告和公司《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四个合同协议(草案)。
大会随后举行了公司《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四个合同协议的签约仪式,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海猷和工会主席李爱华分别代表公司与职工,在合同协议上签字。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海猷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他说,一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迎接挑战。二要解放思想,敢于创新,树立大局观念。三要尽职尽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公司第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圆满完成大会议程后,于当天下午在《团结就是力量》的歌声中闭幕。大会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全面贯彻落实总经理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团结一心,发扬锦虹人勇于创新、顽强拼搏的光荣传统,奋发进取,求真务实,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公司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为建设一个新锦虹而奋斗。